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彩禮

結婚過的彩禮錢離婚怎麼辦?

彩禮1.3W

結婚過的彩禮錢離婚怎麼辦?

一、結婚過的彩禮錢離婚怎麼辦?

不予返還。在一般的彩禮贈與當中,動產經過交付、不動產經過登記之後,無法定情形是不能撤銷的。比如説雙方在談戀愛過程中男方自願為女方購買的禮物,雙方家長見面吃飯等消費,都應當不屬於彩禮的範疇。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如果男方在給付彩禮之後,女方並沒有與其結婚,或者雖然結婚了但是並沒有實際共同生活,彩禮不予返還則顯失公平。

彩禮的返還要進行嚴格限定。首先,當地必須要具有給付彩禮的風俗習慣。如果沒有該風俗習慣,僅僅是男方為了掙面子、顯排場,自願贈與女方一定財物,則不能要求返還。其次,看是否締結了婚姻關係,如果在給付彩禮之後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退還。再次,在締結了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彩禮的返還要以離婚為前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悔婚又拒退彩禮要承擔什麼責任?

我國保護公民的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因此悔婚這一行為通常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過悔婚又不返還彩禮的話,是需要承擔彩禮返還的義務的。通常來説,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

1、給付彩禮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給付彩禮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的,而後雙方又離婚的;

3、給付彩禮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導致給付彩禮人生活困難的,而後雙方又離婚的。

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話,一方交付的彩禮是可以要求返還的,不過雙方之所以因彩禮返還發生爭執,很可能是因為對於彩禮的認知不統一,男方以為是彩禮,而女方則以為不是彩禮。

綜上所述,我國對彩禮的規定它是一種贈與的性質,也就是説,男方如果在結婚前給女方給了彩禮,這種情況都是視為贈與。要麼是女方的個人財產,要麼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在離婚之後是不能夠要回去的,除非是遇到特殊的三種情況,但如果離婚,想要返回彩禮只有一種情況,就是不拿回彩禮,男方就會經濟生活極其困難,活不下去,這種情況才可以返還彩禮。

標籤:彩禮 結婚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