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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辦理房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離婚後辦理房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一、離婚後辦理房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那麼,離婚時房子怎麼分?這同樣也要分情況進行考量。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則在離婚時就屬於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應依據以下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權的一方的照顧。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房子時,儘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

二、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割

房屋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準,並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準的。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隻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具體分割方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定中的“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後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 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

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説明的是: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

在婚姻法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在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後,雙方的收入都是屬於共同財產,那麼在處置和使用共同財產時也是需要徵求配偶的意見,如果雙方出現了感情問題後,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在離婚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以及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