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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訴訟時效有多長?

離婚財產訴訟時效有多長?

很多夫妻在離婚後都有可能發現對方隱匿或者轉移夫妻財產,要知道,如果在離婚後發現另一方有隱匿財產、轉移夫妻財產行為,我們是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的,但是,這個訴訟的訴訟時效是多長呢?下面,本站小編馬上為大家介紹。

一、離婚財產訴訟時效有多長?

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同時,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二、關於民事訴訟的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勝訴權便歸於消滅的制度。一般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普通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最長訴訟時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結合相關實踐經驗可知,在實際生活中,一般就離婚財產訴訟的事是:離婚後發現另一方在離婚時有藏匿、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行為。對於以上這種行為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當事人發生日的次日開始計算。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隨時來電諮詢,我們本站將竭誠為您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