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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規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規定有哪些?


一個家庭的財產,從時間段及性質上面看,大致可以分為婚前財產及婚後共同財產。在婚姻法之後,最高法陸續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釋,共同構成新婚姻法。其中對夫妻婚前財產及共同財產做了進一步的解釋説明。那麼,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規定有哪些?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做個簡單瞭解。


一、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規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財產歸其所有,除非書面約定,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裏對房產的問題做了進一步的説明,“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後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二、婚前買房是否屬於個人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三、婚前財產協議書包括哪些內容?

婚前財產協議書一般應包含哪些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2、婚前財產的範圍(含債務)的名稱、數量、種類、價法、狀況等,將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詳細得列一張清單。

3、上述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權利歸屬於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4、婚前財產婚後的收益歸屬。

5、婚前財產婚後處分行為產生的收益歸屬。

6、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7、其他應約定的事項,如對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等。

8、婚前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時間等。

9、男女雙方簽字。

10、婚前財產簽訂時間。

綜上所述,根據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規定,夫妻一方在結婚前取得的工資收入、房產及股票債券等,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雙方決定離婚,則這些婚前財產是不參與分割的。並且,如果一方父母在婚前為一方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算作婚前財產。有些夫妻在結婚前,會簽署一份婚前財產協議,對婚前財產做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