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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再婚又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根據法律規定再婚又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很多人結婚之後發現性格不合喲,會選擇離婚,當然離婚之後如果遇到更好的選擇,可能還會完成再婚。而在我們的現實當中再婚之後又離婚,他的財產分割也是有着明確規定的。因此很多人想了解根據法律規定再婚又離婚財產怎麼分配?下面為大家介紹。

一、再婚夫妻房產如何分

根據《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再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

(一)離婚時,再婚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三)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於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二、再婚財產離婚如何分割

個人財產是結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經取得的財產,我國最民法典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對於夫或妻一方財產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規定外,還可以是夫妻雙方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對婚前或婚後財產進行約定,約定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財產分割:

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

對再婚共同財產分割時,通常會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及有利於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分割。

實際上,再婚之後又離婚的財產分割也是屬於離婚財產分割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基本規定都是一樣的。其次財產分割需要明確一下,事先有沒有協商好的協議,如果有的話,應當按照協商協議來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