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另行起訴確認為夫妻共同財產時效是多久?

另行起訴確認為夫妻共同財產時效是多久?

一、另行起訴確認為夫妻共同財產時效是多久?

夫妻共同財產另行起訴是合法的,如果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暫時不進行財產分割的,可以後續進行財產分割起訴。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若無證明有欺詐或脅迫,法院會駁回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訴訟請求。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在發現後1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徵有哪些?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綜上所述,夫妻辦理離婚手續後,就此解除了夫妻關係,一般這個時候就對財產分割完畢。如果之後當事人還想另行起訴,要求法院確定共同財產的,應當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超過這個訴訟時效的法院不予支持。起訴的時候,當事人要準備對方轉移財產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