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離婚之後農村房子分配辦法是什麼?

一、離婚之後農村房子分配辦法是什麼?

離婚之後農村房子分配辦法是什麼?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這樣的房屋由於是一方婚前所得,屬於婚前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後用婚後共同財產償還的。非婚後共同所得,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後共同財產返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

3、雙方結婚登記之後,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需要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

3、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6、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7、協商處理的原則。

也就是説,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這是一個最重要的一項原則。

三、個人投資收益離婚怎麼分割?

1、當事人將屬於個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對房屋這類重大生活資料,基本上是由夫妻雙方共同進行經營管理,包括維護、修繕,所取得的租金事實上是一種夫妻共同經營後的收入,因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租金一般認定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證據證明事實上房屋出租的經營管理僅由一方進行,則婚姻存續期間的租金收益應歸房產所有人個人所有。

2、當事人以個人財產購買債券所得的利息,或用於儲蓄產生的利息,由於利息收益是債券或儲蓄本金所必然產生的孳息,與投資收益具有風險性的物質不同,應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權歸屬為個人所有。

綜上所述,農村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需要對財產進行分割,涉及到房屋的,要看農村房子的性質,如婚前男方自己修建,則是個人財產。婚後修建的房子,屬於共同房產,分割原則一人一半,拿到房子的一方,按照評估價值給對方一半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