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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後無共同子女可以再生嗎?

再婚後無共同子女可以再生嗎?

一、再婚後無共同子女可以再生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或者第一胎雙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但該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鑑定患不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

(六)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礦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八)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是女孩的。以上是廣東省的規定,深圳的具體諮詢12345或去計生部門面詢。

第十四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禁止違法生育、非法收養,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和病殘嬰兒。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民計劃生育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很多人離婚了之後,自己一個人比較孤單,所以會選擇重新組建家庭,選擇再婚,如果再婚之前,有生育孩子或者是沒有生育孩子的,很多人有疑問,再婚了之後是否可以生育孩子,如果一方在再婚前生育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沒有生育的,再婚是可以生育的。

標籤:再生 婚後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