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孩子有分配的權利嗎?

離婚財產孩子有分配的權利嗎?

一、離婚財產孩子有分配的權利嗎

嚴格意義上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間財產,與孩子無關。但要是夫妻自行協商分割財產的話,則可以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孩子,但從法律上來講,孩子是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定後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着平均分配,應根據不同情形來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財產:

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説,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有權分割人,但是可以根據雙方意願而協議將部分財產讓與子女。

夫妻的離婚財產分割只涉及到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對於離婚財產的分割規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則,起訴離婚的由法院判決財產的分割方法,一般孩子是沒有分配的權利的,但是如果是夫妻協商離婚的,可以在協商分割財產的時候分割一點給自己的子女。

標籤:離婚 財產 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