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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怎樣分割

離婚財產怎樣分割

我們在處理離婚財產時,會詳細地劃分婚前財產、婚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等,下面,馬上隨本站小編來看看我國最新法律是如何處理這些不同性質的離婚財產吧。

一、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離婚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之一。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處理。對於未達成協議的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前提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同的財產製下共同財產的範圍不同,在分割時首先應對財產的性質作出界定。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同居財產如何分割?

1、對於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其中規定,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此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

2、同居財產分割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財產完全能夠説清楚的,也就是説有充分證據證明是一方所有的,應歸一方所有;另一種情況是説不清楚的財產,也就是説雙方均無充分證據證明是個人財產的,可以一分為二地分割財產。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離婚財產如何處理的法律解答,綜上可知,處理離婚財產的大致規則是,夫妻個人財產歸夫妻個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平均分割,並堅持適當照顧婦女、兒童利益原則。如果你對處理夫妻共同財產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隨時來電諮詢,我們將盡快為您具體解答。

標籤:離婚 分割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