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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是家庭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是家庭共同財產嗎

一、夫妻共同財產是家庭共同財產嗎?

不是,家庭共同財產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員共同所有的財產。換言之,是指家庭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財產。

一個家庭要存在家庭共同有財產,要具備兩方面條件:一是有共同的勞動行為或受贈事實;二是家庭不僅由一對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組成。

家庭共有財產具備以下特徵:

1)家庭共同財產的形式以家庭成員間的共同生活關係的存續為前提。沒有家庭共同生活關係,家庭共有財產也就無從談起。

2)家庭共同財產只能產生於具備某種特殊身份關係的家庭成員之間。

3)家庭共同財產有家庭成員共享所有權。

4)家庭共同財產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員在共同生活期間的共同勞動收入,家庭成員交給家庭的財產,家庭成員共同接受贈與的財產,以及在此基礎上購置和積累的財產。

二、家庭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區別是什麼?

1、主體不一樣:前者主體是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後者是全體家庭成員。

2、財產來源不同:前者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後者全體家庭成員的共同勞動所得和各自勞動所得的財產。

家庭共有財產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員共同所有的財產。換言之,是指家庭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財產。一個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財產,要具備兩方面條件:

一是有共同的勞動行為或受贈事實;

二是家庭不僅由一對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組成。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所以,家庭共同財產的範圍要比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大很多,如果結婚以後就是夫妻兩個人共同生活的,離婚的時候夫妻名下也沒有孩子,對於夫妻來説就不會存在着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分割家庭財產的時候,基本上所有的家庭成員都是有份的,但分割夫妻共有財產跟其他家庭成員是無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