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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還可以申請重新分配財產情形有哪些?

一、雙方協議離婚後對於既定財產分割協議後悔

離婚後還可以申請重新分配財產情形有哪些?

離婚後一方對於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後悔,而要求重新分割雙方共同財產,可以在離婚後1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需有相應的證據證明存在欺詐或者脅迫的情形,否則可能會面臨被法院駁回的情況。

二、已經生效的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關於財產分割的內容存在錯誤的

在存在法定事由時,對調解書或判決書中的財產部分有異議的,應當在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申請再審。

三、離婚時沒有分割處理的財產

離婚時,夫妻雙方對於某部分雙方均知道但達不成一致分割意見或者因各種原因暫未作分割處理的財產,且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明確指出部分財產暫不做處理,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離婚時應當分割沒有正確分割的財產

一方在發現另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等情形的,可以在發現之日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並且可以要求對方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