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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不滿意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嗎?

離婚財產分割不滿意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嗎?

隨着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方式和選擇機會增多,很多人婚後出軌,導致夫妻關係破裂。因此很多家庭選擇辦理離婚結束婚姻關係。離婚過程中,最受熱議和關注的就是財產分割和撫養權分割,那麼離婚財產分割不滿意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嗎?重新分割的情形包括什麼呢?

雙方離婚後,往往因為各種原因,又要求進行財產分割,這類案件屬離婚後財產糾紛,離婚後財產問題因分割財產的原因不同而分為如下幾種情形:

一、雙方協議離婚後反悔的,因為協議離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僅僅體現了當事人的意志,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內容未得到國家公權利的認可,如果一方有異議或反悔的話,仍然享有訴權,可以向法院起訴。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二、對於離婚時應當分割沒有正確分割的財產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此情況下,訴訟時效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三、對於離婚時沒有分割的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考慮這一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離婚財產分割要求重新分割的情形主要包括夫妻一方有隱瞞共同財產的行為,或者協議離婚中對於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財產再次分割。

標籤:離婚 財產 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