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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財產評估申請是否合理

離婚糾紛財產評估申請是否合理

離婚糾紛財產評估申請是否合理

財產首先自行分割,分割不了的,有法院直接評估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有兩種形式:一為協議,一為訴訟。他們應該是協議離婚吧。

協議離婚的,家庭財產可以協議分割,他們關於車的分割既然是雙方都同意的,也是有效的。

離婚分割的不僅僅是固定資產,而且家庭的所有財產,包括債務的承擔也可以分割。他的工資屬於家庭共同財產的氛圍,離婚的時候應該按照夫妻財產來分割,沒有什麼特殊約定的話,一般是平均分配,也就是説他的工資,女方也能分得一半的。

財產分割也可以走協議的程序,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起訴離婚,雙方各自主張,然後由法院判決財產的分配。就算是到法院分配財產,婚前沒有特殊約定的話,共同財產一般是一分為二的,包括雙方的工資也是要共同分割的。

離婚財產的上的糾紛在有關問題的處理上會有明確的規定,所以自己不需要過度的糾結其中的利益保障,只要自己遵循有關的規定進操作就可以,但是問題的關鍵的就是自己不能按照有關的要求進行在,所以在問題的處理上自己需要多加註意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