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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出資購買房產的處理是怎樣的?

婚後出資購買房產的處理是怎樣的?

婚後出資購買房產的處理是怎樣的?

(一)一方以婚前個人財產出資購房

1.產權登記出資方:共同財產,首付款視為夫妻共同債權,出資方配偶對支付方進行補償。若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房屋屬個人財產。

2.產權登記配偶或雙方:出資行為是為對另一方的贈與,按共同共有處理,適當考慮對方款的貢獻大小。

(二)婚內購房,離婚後取得房產證

產權登記夫妻雙方或個人:共同財產,適用《民法典》第17條規定。

(三)婚內一方將其所有的房屋贈與配偶

1.未進行過户登記:房屋歸屬不發生改變。贈與方可撤銷,贈與協議已進行公證的除外。

2.已進行過户登記:房屋屬於現登記人。贈與方不可撤銷,但《民法典》192條除外。

(四)一方父母全款為子女購房

1.產權登記出資方子女:出資方子女個人財產。

2.產權登記出資方子女配偶或雙方:共同財產,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五)一方父母為子女購房部分出資

產權登記夫妻雙方或個人:共同財產,父母的出資額是為對雙方的贈與。

(六)雙方父母共同為子女購房全款出資

1.產權登記一方子女:夫妻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2.產權登記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夫妻按共同共有。有觀點認為也是按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七)雙方父母為子女購房部分出資

產權登記夫妻雙方或個人:父母的出資是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出資額雙方共同共有,不影響房屋的歸屬。

(八)婚內一方在房產證上添加配偶姓名

產權登記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添加配偶姓名視為對配偶的贈與。

(九)離婚協議中將共同房產贈與子女

未進行過户登記:房屋屬於受贈子女。

標籤:出資 婚後 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