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再婚離婚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再婚離婚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現今社會的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又再婚的,再婚又離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對於再婚離婚財產分割的認識不是那麼清楚。那麼夫妻再婚後又離婚的財產如何分割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再婚離婚財產分割

個人財產是結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經取得的財產,我國民法典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對於夫或妻一方財產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規定外,還可以是夫妻雙方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對婚前或婚後財產進行約定,約定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財產分割:

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

對再婚共同財產分割時,通常會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及有利於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分割。

二、再婚夫妻離婚析產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再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

(一)離婚時,再婚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三)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於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實踐中,再婚夫妻在離婚時對財產進行分割的,其實與第一次離婚的財產分割規定是一樣的。具體的內容,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的疑問,請您來電諮詢本站,我們的律師將會根據您的實際情況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