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結婚公司財產如何分割?

結婚公司財產如何分割?

一、結婚公司財產如何分割?

結婚後公司財產作為夫妻財產在離婚時的分割主要是:

第一,夫妻雙方都有經營能力,並且也願意繼續共同經營的,可以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處理夫妻財產的規定,直接分割雙方的股權比例;

第二,夫妻雙方都要求解散公司進行清算,則可在清算後對公司剩餘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進行分割;

第三,夫妻一方要求保留公司,另一方要求退出公司並請求獲得相應補償的,可以考慮通過將股權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方法來解決,既能使退出的一方的補償獲得實現,又能使公司繼續存續下去。但如果沒有第三人願意受讓部分股權的,則不能支持另一方退出公司並獲得補償的請求,這是因為,另一方當事人的退出將直接影響公司存續的合法性,還涉及在法律上具有人格的公司的利益,而且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只能轉讓出資,而不得抽回出資。另一方要求退出公司無異於抽回投資。對此人民法院只能確認夫妻雙方在公司中的股權比例,至於股權的實現或者轉讓,應另行處理。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後取得房產的一種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服役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此種情況下,獲得的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計入共同財產的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此時,也可將自己佔有的份額視為個人財產,婚後財產分割時不參與分割。

明確了婚後財產哪些屬於分割的範圍後,按照法律規定的分割原則對婚後財產進行分割,看似簡單,其實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誰家的情況是怎樣的,只有當事人知道。並且,有些夫妻之間還有一些難言之隱,即是鬧上法庭請求分割婚後財產,也會因為一方或雙方隱瞞事實,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複雜時,可以選擇請求律師的幫助,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哪些財產是婚後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如未約定歸屬的,屬於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

1、 一方婚前的財產;

2、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 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以上財產屬於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存在轉化為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不計入分割範圍。

(二)、哪些財產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分割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獎金;

2、 生產、經營的收益;

3、 知識產權的收益;

4、 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6、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9、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有很多的夫妻在結婚之前都是比較有實力而開始經營的公司的情況,但是在離婚的時候雙方一起成立的公司也就成為了分割的必要財產之一,但是公司作為一種仍然在運營的財產並不能隨便可以分配不適格的主體的,所以必須要看情況才能確定分配的情況。

標籤:分割 財產 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