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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房產分割給孩子應該怎麼辦理

離婚時房產分割給孩子應該怎麼辦理

離婚時房產分割給孩子應該怎麼辦理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根據《合同法》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税費。

包含工本費、測繪費、評估費(評估價5‰)、公證費(評估價2%)、等,具體看房產所在地要求。

3、公證處辦理公證。

根據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很多地方房管局辦理手續時也會要求將贈與合同書公證的。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户登記,並提交下列材料:過户申請書;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有關税費的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這裏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於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新婚姻法,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夫妻雙方離婚,共同財產不動產給誰都不樂意,很多情況會把房產過户給孩子,這樣雙方都滿意。但是房子過户需要一定的手續,建議大家在過户之前打下電話進行諮詢,問清楚需要帶什麼資料,過户的時候需要一定的工本費和公證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