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感情不和離婚如何分財產?

感情不和離婚如何分財產?

一、感情不和離婚如何分財產?

可以協議離婚,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配,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多分,孩子撫養權會綜合考慮,按照哪一方更有利孩子成長的原則確定。建議擬達成財產協議的夫妻或準夫妻能夠儘量採取書面形式,草擬一份內容明確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協議。為了使協議能夠真正體現雙方的協商意見,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起草協議,並見證協議。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予以補償。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是什麼?

1、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2、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分割協議卻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的內容雖然也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司法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並沒有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查職權,婚姻登記機關只在形式上進行審查。由於未經過司法審查,因財產分割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與其他合同一樣,必須先經過合法性審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確認,待形成裁判文書後,可申請執行。

綜上所述,夫妻感情不和的最終結果往往是離婚,在對待財產上面,屬於共同財產範圍內的房子、汽車或者存款等,原則上平分,不管婚後雙方收入多少,都應該平均分割。在具體分割的時候注意判定財產性質,對於婚前個人財物,不得分割。

標籤:感情 財產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