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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中的銀行存款要怎麼分

離婚財產中的銀行存款要怎麼分

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如今公民的財產也不僅僅限於現金了,銀行中的存款、公司裏的股權等等都是屬於財產的一部分,而這不乏有共同財產的情況。需要注意,若夫妻離婚的話則需要對共同財產部分作出分割,那此時離婚財產中的銀行存款要怎麼分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離婚財產分割中涉及的銀行存款問題,應注意兩個問題:

(1)法院判決分割的是現有的銀行存款餘額;

(2)在訴訟過程中或起訴以前對方轉移的存款應為賠償之訴。為此,在調取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時,要調查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存款餘額及一定期限內的存取款明細。

一般情況下,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當事人或律師均無法直接到銀行申請查詢,只能由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至銀行調取。而法院接受申請的前提是,必須提供對方的具體開户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為此,當事人及律師要做的是,查詢到對方的銀行賬號。

在實踐中有以下幾種收集途徑:

(1)對方留在家中的存摺及銀行卡,對這些材料進行復印或抄錄即可;

(2)對方留在家中的銀行卡刷卡消費憑證;

(3)對方的銀行存、取款憑證;

(4)對方記錄在筆記本上的備忘銀行賬號。

有的時候,可能只知道銀行賬號,但是不知道在哪個銀行及具體的儲蓄所開立的。此時,可根據銀行賬號向各銀行的客服諮詢熱線查詢。有聰明的人,還能猜到對方的銀行密碼,那麼在電話中就能查詢到對方的銀行存款餘額。可根據這些信息,決定是否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及明確要保全的金額。

那麼在離婚的時候也是需要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的,當然若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則就不能分割。需要注意,在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時候,若當事人之間能夠協商進行分割,當然是最好的。否則的話法官也只能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此時就需要遵循夫妻財產分割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