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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後喪偶的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再婚後喪偶的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一、再婚後喪偶的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再婚後喪偶的財產分割是:喪偶的財產,有遺囑的按照遺囑,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的順位順序進行分割,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遺產分配的額度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法定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份額,按照以下規則確定:

1、原則上,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平分”遺產;但是,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經過協商,允許“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處理:

①基於對弱者一貫同情和照顧的立場,對於生活有特殊困難並且缺乏勞動能力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多分;

②作為激勵機制,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多分;

③作為事後懲罰,對於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卻不對被繼承人盡扶養義務的法定繼承人,“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繼承人以外的遺產取得人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再婚後喪偶的情況下,只能對喪偶的財產進行分割,而屬於自己一方的財產是不參與財產分割的,對於喪偶的財產,可以按照喪偶的意見進行分割,但如果遺囑無效或者沒有立下遺囑的話,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需要注意的是,喪偶的子女與自己是有同樣繼承的權利的,具體額度可以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