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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訴訟程序

財產分割訴訟程序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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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財產分割司法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你好,這個問題很簡單,財產分割司法訴訟程序如下,,希望可以有幫助!
,書寫好訴狀,以“離婚後財產糾紛”為案由起訴,説明離婚時存在那些財產未進行分割。一方為原告另一方為被告。其他財產清單和房產證可作為證據提交。雙方身份證明,以及離婚證。
2,起訴離婚時可不進行房產評估。
3,法院會主持調解,出具調解書。
4,法院出具的書面裁決,可以作為房產過户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