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財產保全與分配順序是否有關

財產保全與分配順序是否有關

一、財產保全與分配順序是否有關

財產保全與分配順序是有關的。法院執行後財產的分配順序是按照採取措施的先後順序。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二、財產保全在執行中的分配順序是怎樣的

法院執行後財產的分配順序是按照採取措施的先後順序。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

三、法院執行財產的手段有哪些?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1、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2、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3、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財產保全與財產的分配順序是有明確的法律關聯的,關於此類民事糾紛在我國法律上也是有明確的解釋説明。生活中由於人們對於法律知識的認知不足,在遇到此類案件的時候不能合理的解決,因此學習以及掌握有關法律知識,就非常的重要。


標籤:分配 保全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