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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婚前個人財產怎麼處理?

離婚時婚前個人財產怎麼處理?

一、離婚時婚前個人財產怎麼處理?

對婚前財產的處理要注意以下幾點:

1、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待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外有約定的除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一般而言,確定是一方婚前財產的,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存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在當事人有相關約定時才會轉化為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會予以分割。

二、婚前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係,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的時候,會涉及到財產分割方面的事情,對於婚前個人財產,是誰的還是歸誰,不能參與分割,對方也沒有權利分割。夫妻結婚之前的個人工資收入、來自父母的贈與等,都可以視為婚前財產。婚前個人財產不會因為雙方結婚而轉為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