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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能將婚前財產能贈予別人嗎?

一、離婚時能將婚前財產能贈予別人嗎?

離婚時能將婚前財產能贈予別人嗎?

1、離婚時父母可以將自已的財產贈與給子女,不需要其他子女的認可(同意)。

2、公民有對自已財產處分的權利,處分財產時也無需第三人同意。

3、贈與合同有如下特點:

贈與合同為:無償合同。它與遺贈扶養(協議)合同不同,前者無需金錢與義務回報為前提;而後者是遺贈人(贈與人),生前將產贈與給受贈人,受贈人為遺贈人生前做贍養義務,死亡後取得財產的行為。

4、贈與合同為:單務合同。贈與人以自已的意願,將財產轉移他人,受贈人表示同意,不需履行因贈與而產生的義務。

5、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只要贈與人表示贈與,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贈與合同成立,贈與的財物實際交付受贈人為贈與結束。

贈與合同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在贈與過程中,贈與的財物沒有實際交付或所有權沒有實際轉移前,贈與人可以變更、可撤銷(少給或不給),一量給付或轉移,為贈與結束。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二、離婚財產贈與子女是否可以撤銷?

離婚財產贈與子女的情況下,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申請撤銷的。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得由贈與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贈與人仍可享有撤銷產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1、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 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 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贈與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

離婚時,如果選擇將財產贈與子女是可行的,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往往出現子女未成年的情況下,可以在離婚協議上規定子女成女後獲得財產,但在此期間,財產的所有權還是屬於父母的,所以存在一定的認定難度,而且根據實際情況還可以申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