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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後孩子的財產由誰監管?

一、父母離婚後孩子的財產由誰監管?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財產由誰監管?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財產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監管,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財產監管主要是通過:

(1)離婚時,明確家庭財產的種類、性質和範圍,父母分割財產的行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權利,即父母不能協議處分依法歸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財產,否則應承擔返還或者賠償的民事責任。

(2)離婚時,對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更有利於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應對撫養子女一方予以傾斜和照顧,並且對於有些共有財產以贈與的方式確定其權利歸未成年子女享有或者所有。撫養未成年子女一方只是在共同生活期間有權使用。

(3)撫養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須嚴格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責任,保護管理歸未成年人所有的財產,維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權利,防止任何人侵犯,撫養子女一方非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得對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財產實施處分行為。

二、父母離婚,孩子名下的財產父母有權分配

(一)父母離婚,孩子名下的財產父母有權分配嗎

父母離婚,孩子名下財產父母無權分配。

不管孩子是否成年,孩子名下的財產只能歸孩子所有,除非有證據證明是父母的婚後共有財產。夫妻離婚,只能分割夫妻婚後的共有財產。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理論上並不複雜,其關鍵在於對夫妻存續期間所獲得財產的認定。一般情況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特殊情況有約定的,若夫妻間有關於財產協議且該協議合法有效的,則應依照協議分割。

(二)父母離婚時可以分割的財產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父母離婚後一般是隻能由男方或者是女方獲得孩子的撫養權,若是離婚時孩子並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且孩子名下有財產,那麼大部分情形下是由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來監管孩子的財產,但若是協商一致,也可以由有孩子探視權的一方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