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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贈予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單方贈予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單方贈予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單方贈予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説贈送的人明確的説明,只是贈與給夫妻當中其中一方,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如一方是婚前的繼承受贈的財產,無特殊規定,在夫妻離婚時應視為婚前個人財產。如一方是婚後繼承所得的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在考慮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根據何種方式繼承所得,即是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還是遺贈,然後區別情況做如下認定。

(一) 對於法定繼承所得遺產,由於被繼承人並未留下遺囑,故此情況下,一方婚後繼承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 對於遺囑繼承所得的財產,則應考慮遺囑的內容,如果遺囑中指定了財產只歸繼承人一方個人所有的,則該財產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否則,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三) 對於遺贈所得的財產處理方式同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繼承的依據都是被繼承人設立的遺囑。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受贈人不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二十遺囑繼承人必然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除非遺囑中指定了財產只歸受遺贈人一方所有,佛則,該財產屬於受遺贈人夫妻共同財產。

二、繼承受贈的財產如何分割

(一) 繼承受贈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則分割。

(二) 尚未繼承的房產是不能直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此時的房產涉及兩個法律關係,即財產繼承的法律關係和財產共有的法律關係。這兩個法律關係必須通過房產的兩次分割才能解決。

在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只能以已確定的夫妻共同財產為準。在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過程中,如果涉及一方是否應在離婚訴訟之前的繼承關係中分得遺產的問題,由於該問題不屬於離婚訴訟的標的範圍,故不可能在離婚訴訟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解決。由於是在離婚訴訟審結之前,另行一個繼承之訴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大部分的財產,都是屬於夫妻共同擁有的,比如説包括他人的贈與財產,但是如果贈與人已經明確説明了,只贈送給夫妻其中一方,那麼就應當是屬於個人的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