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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房產寫一個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在我國房產寫一個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在我國房產寫一個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只要沒有事先出具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不管房產證上寫的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都屬於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在我國房產證上就算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只要是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都是屬於夫妻共同所有。新民法典對這一點做了特別的要求:不管房產證上寫了一個人還是兩個人名字,都是屬於共同財產。針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義務,相關法律條例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