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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財產孩子怎麼判決?

一、夫妻離婚財產孩子怎麼判決?

夫妻離婚財產孩子怎麼判決?

(一)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判決

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根據《民法典》(202.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1、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2、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3、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知識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二)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決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二、出軌對離婚時財產分割有什麼影響

1、切的説出軌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影響不大,一般離婚時先平等的分割財產,然後無過錯方要求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

2、出軌請求獲得賠償的規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大部分的家庭在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方式、孩子撫養權的確定都是存在爭議的,此種情形無法擬定離婚協議書,故此需要採取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結束婚姻關係。由於此類糾紛案件涉及到了財產糾紛,故此需要按照分段累計的方式繳納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