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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400塊錢後果是什麼

一、網絡詐騙400塊錢的後果

網絡詐騙400塊錢後果是什麼

我國法律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8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所以,網絡詐騙400塊錢並不構成犯罪,應承擔民事責任。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

2、客觀要件。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綜上所述,網絡詐騙400塊錢後果並不嚴重,不會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只是要求行為人退賠被害人的損失並且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即可。但是如果行為人的網絡詐騙行為給被害人帶來了嚴重的後果,如被害人自殺等,也有可能會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這方面如果還有疑問,請您諮詢本站的律師們,他們會給您更為詳細的答案。

標籤:詐騙 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