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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絡詐騙211萬怎麼判刑?

二十世紀以來,全球科技的不斷進步,網絡技術越來越發達,運用範圍也越來越廣泛。隨着網絡在全球人民中的廣泛使用,網絡犯罪也進入了公眾視野,國家也越來越重視網絡違法,近些年針對於網絡犯罪違法條例相繼出台。下面小編就針對“網絡詐騙211萬怎麼判刑”的問題進行解答。

針對網絡詐騙211萬怎麼判刑?

一、網絡詐騙211萬怎麼判刑?

1、網絡詐騙也是詐騙的一種,按照司法解釋詐騙達到3000以上就涉嫌詐騙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刑法》關於詐騙罪的量刑標準處罰,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3、《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二、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

1.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30%~60%;

(2)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10%~50%。

2.對於未遂犯,綜合考慮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3.對於從犯,應當綜合考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實施犯罪行為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4.對於自首情節,綜合考慮自首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惡意利用自首規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從寬處罰的除外。

5.對於有立功,自願認罪,積極賠償等情節,綜合考慮情節的大小、次數、內容、來源、效果以及罪行輕重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

綜上所述,針對“網絡詐騙211萬怎麼判刑”的問題本站小編為您進行了詳細解答,網絡詐騙千元以上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是管制,並處罰金等,針對詐騙數額越大判刑越重,如犯罪人是未成年人會減少刑法,但如果詐騙對象是殘疾人等弱勢羣體則從重處罰。

標籤:詐騙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