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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1萬判多久,構成要件是什麼?

在互聯網時代,網絡詐騙成為了一種新型的詐騙方式,在社會中蔓延,讓不少人上當受騙。公安機關對網絡詐騙的查處力度一直很大,符合立案標準的,會馬上立案偵查。而法院在審理網絡詐騙案件的時候,會重點依據詐騙金額做出判決,那麼,網絡詐騙1萬判多久呢?下面我們聽聽小編是怎麼説的。

網絡詐騙1萬判多久,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網絡詐騙1萬判多久呢?

如果不考慮其他量刑情節,應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網絡詐騙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騙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綜上所述,根據最高法有關司法解釋,網絡詐騙金額在3千元以上的,即構成立案標準,當行為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具體到網絡詐騙1萬判多久,還得結合具體案情分析,如果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話,網絡詐騙1萬元應該屬於數額較大,犯罪分子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標籤:要件 萬判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