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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環境罪的從犯怎麼判刑

污染環境罪的從犯怎麼判刑

當前,為了響應國家的號召,建設美麗中國,我國加大了對環境的保護力度,更加重視環境污染的治理,對污染環境罪的入罪門檻也漸漸降低。更多專家學者認為污染環境罪的犯罪形態是危險犯,而不是結果犯,這樣更能達到治理環境的後果。

1.污染環境罪指的是違反環境污染的相關法律規定,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依法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

2.污染環境罪,包括環境污染,還有生態破壞。

3.違反國家的規定排放有毒有害的物質也會構成污染環境罪。

4.污染環境罪的主要表現是違反法律的規定,對外排放大氣污染物,或者是水污染物造成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導致公民的財產遭到重大的損害,甚至帶來人身傷亡。污染環境罪的立案標準主要有導致財產損失30萬以上,或者是導致農田基本功能喪失,導致森林和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導致傳染病發生等情形。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污染環境罪的定罪量刑主要如下:

如果是一般的犯罪,即當事人排放有毒有害的物質,造成環境污染的情況,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可以視案件具體情況單處或者加處罰金。如果是結果比較嚴重的,就是環境污染比較嚴重的情形,需要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樣可以加處罰金。

這是污染環境罪的定罪量刑,從犯相對於主犯來説是可以減輕處罰的。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甚至免除處罰,因為從犯跟主犯相比,主觀惡性比較小,而且客觀的危害性也比較小,為了適應刑法的罪刑相適應的原則,主犯的處罰應該比從犯來得輕。跟主犯相比,從犯在犯罪活動中起的主要是輔導性的作用,主要是輔導主犯,進行犯罪行為的實施,因而,對於從犯的處罰應該比主犯來的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