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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意義是什麼?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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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意義是什麼,首先要了解什麼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環境污染責任險,是專門由企業作為投保人的保險,是為了在企業發生因工業污染對第三人造成損失時,對第三人進行理賠,減輕企業負擔。那麼它存在的更大意義是什麼呢?今天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普及相關知識。

當前,我國正處於環境污染事故的高發期。一些地方的工業企業污染事故頻發,嚴重污染環境,危害羣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特別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時賠償,引發了很多社會矛盾。利用保險工具來參與環境污染事故處理,有利於分散企業經營風險,促使其快速恢復正常生產;有利於發揮保險機制的 社會管理功能,利用費率 槓桿機制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升環境管理水平;有利於使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補償,穩定社會經濟秩序,減輕政府負擔,促進 政府職能轉變。

(1)分散企業風險。

由於環境污染事故影響範圍廣和損失數額巨大的特點,單一的企業很難承受。通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可以將單個企業的風險轉移給眾多的投保企業,從而使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由社會承擔,分散了單一企業的經營風險,也能夠使企業可以迅速恢復正常的生產經營 活動。

(2)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

保險 產品和保險公司的職能之一就包括社會管理功能,這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上體現的尤為突出。保險公司可以利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費率槓桿機制來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升 環境管理水平,同時也能夠提高企業的環境保護意識。

(3)有利於迅速地使受害人得到經濟補償,有效地保護受害者。

目前我國對於環境污染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賠償,主要由國家 財政承擔,由於權力機構的複雜性,使得受害人不能在最快的時間得到損失補償,從而甚至激化社會矛盾,同時也會增加國家財政的負擔。利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來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的處理,有利於使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補償,穩定社會秩序,減輕政府的負擔,還可以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

在無錫,保險公司會組織專家團隊為每一家(擬)投保企業開展符合實時環境管理要求的、有針對性的現場服務:行業專家主要關注常見問題和容易被忽視的風險隱患,防止“習慣性違章”、“見怪不怪”等行為造成環境風險;院校專家主要針對“疑難雜症”和衍生問題改良現有工藝或推薦新的治理工藝。對於專家現場發現的環境隱患,環保部門會要求企業及時整改,整改後第二年再服務,如此良性循環,最終達成環境安全的目標。

環境安全了,社會自然安定,民眾自然和諧,這是一個多方共贏的局面。對於環境安全,政府部門主要承擔首要責任,環保主管部門主要承擔監管責任,企業主要承擔主體責任。通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政府部門可以提高環境安全的保障水平,出險後由原來的賠償者轉變為協調者,把環境風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促進了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而環保部門相當於免費多了一支監管隊伍,可以換個角度看待企業環保,為自己增加了一道防火牆;企業可以通過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得到專家的現場服務,排查自身的環境風險隱患,降低環境風險;而保險公司通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可以盡到自己的社會責任,組織社會資源(專家團隊),創新社會管理模式,改善自身形象,同時,該險種可能成為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

總而言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有利於降低企業經營風險的一類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意義是能將企業損失最小化,目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我國還處於試用階段,但是小編建議若公司屬於此類工業化公司,最好還是購買此保險,有備無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秦皇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