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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具備什麼條件才行

一、合同生效具備什麼條件才行?

合同生效具備什麼條件才行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二、哪些合同必須要備案?

(一)房屋買賣、租賃及其居間、委託合同;

(二)物業管理、住宅裝修裝飾合同;

(三)旅遊合同;

(四)供用電、水、熱、氣合同;

(五)有線電視、郵政、電信合同;

(六)消費貸款、人身財產保險合同;

(七)旅客運輸合同;

(八)汽車銷售、保養、維修合同;

三、合同違約金標準應該怎麼確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當然在司法實踐中有少部分合同備案才是生效的標誌,大多數的合同只要具備以上4個條件就發生了法律效力。發生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就要求雙方當事人必須要嚴格執行合同的約定,如果違約的話,對雙方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