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和可撤銷有什麼區別
一、合同無效和可撤銷有什麼區別
1、產生的原因不同。
可撤銷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詐脅迫且不危害國家利益;而無效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欺詐、脅迫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害公共利益,損害第三人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
2、認定程序的啟動不同。
可撤銷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問題,因此撤銷權人有權決定是否撤銷合同,其他機關、團體、個人都無權干預;而無效合同在內容上常常具有明顯的違法性,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機關有主動干預權。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無效合同雖然合同已經成立並存在,但是自始自終都是無效的,它始終無法轉變為有效合同,因此也是一種絕對無效的合同。可撤銷合同並非絕對無效,其在未被撤銷前仍然是有效的,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賦予一方當事人享有撤銷權。
4、法律責任不同。
無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終不能產生法律效力,而且有關當事人可能還要對其行為承擔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一般是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而可撤銷合同是根據享有撤銷權一方當事人的主觀意願而決定其法律義務和責任的。
5、期限限制不同。
對於可撤銷合同,撤銷權人如果要行使撤銷權就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超過行使期限,撤銷權人喪失撤銷權,不得行使撤銷權,此時合同有效;而無效合同則不存在期限的限制,其自始至終都是無效的。
二、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的法律後果
1、無效或者可撤銷的合同在被認定無效或者被撤銷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2、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如關於管轄權、法律適用的條款即屬於有關爭議方法的條款。
4、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因為無效合同是危害國家、公共、和第三人的利益,並且是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行為所以無效合同即使是當事人願意履行其合同義務,國家法律也是堅決不能允許的。這體現了國家利益、人民利益需要用國家法律的強制力量來保證有效的合同的正當履行。
-
合同成立的時間和生效怎樣界定
律師解析:合同成立的時間和生效怎麼界定: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
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無效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無效的處理方式是:行為人因贈與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一方有過錯的,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
民事合同糾紛處理流程
律師解析:一、審核合同效力(一)合同主體的審核。需要根據合同主體的情況確定是否主體有權簽署合同,是否需要經有權主體審批後生效。(二)合同內容的審核。需要根據合同內容確定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是否侵犯其他權利主體的權利,是否超越主體權限。二、梳理合...
-
定金交了不想買了能退嗎?
律師解析:定金是否可以退視情況而定。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