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效力

認定合同詐騙的合同還有效嗎

認定為合同詐騙的合同由於內容違法,因此合同是無效的。
合同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且數額較大的行為。對於以簽訂合同的方法騙取財物的行為,認定行為人是否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關鍵在於查清行為人在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
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有以下情形,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為合同詐騙。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認定合同詐騙的合同還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