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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的效力及影響是什麼?

一、黑白合同的效力及影響是什麼?

黑白合同的效力及影響是什麼?

“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就同一房屋買賣簽訂的數份不同價格的合同。送至房產 交易中心登記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記用。雙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為交易的真實成交價格。

黑白合同並非立法中的補充合同,應該對此進行明確區分。按法律規定,在因“黑白合同”價格不一而產生爭議的情況下,原則上以時間在後的合同價為準。除非有證據證明前一份合同價是為規避納税及騙取貸款等原因而簽訂的虛假價格。

一般來説,訂立黑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偷逃税費。但是,房地產買賣合同中規避國家税收的價格條款無效。該無效部分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當事人以逃避税收為由請求確認合同全部無效的,不予支持。

二、黑白合同的定義

黑白合同又稱陰陽合同,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投標的工程項目合同,開發企業與施工方就同一建築工程或同一專業工程簽訂兩份不同的合同,一份用於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另一份是對外不公開的、與備案合同內容不一致的私下協議,前一份備案合同稱為白合同,後一份稱為黑合同。因此黑白合同僅存在於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投標的工程中,強制性招投標以外的工程中不存在黑白合同。

儘管“黑白合同”的簽訂時間、形式及內容多種多樣,但其判斷標準不外乎兩個:

一方面,兩份合同是否針對同一工程項目即標的物的一致性,只有針對同一工程項目的兩份不同的合同才可能構成“黑白合同”;

另一方面,“黑合同”對“白合同”是否存在實質性的違反或背離即財產和行為的損害性,如果僅僅是對“白合同” 涉及的一些具體問題的修改或補充,則不應被視作為“黑合同”。

三、黑白合同的特徵:

(1)“黑白合同”主客體相同,內容不同。“黑白合同”都是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就同一標的物所簽訂的合同,但是合同約定的責權利不同,如價款存在明顯差額或者履行方式存在差異。

(2)“白合同”進行登記,備案等公示,但沒有實際履行;“黑合同”沒有進行登記、備案等公示,但實際履行。

(3)當事人簽訂“白合同”,一般是為了辦理正常的政府部門的手續,以免在工程完工後無法辦理產權證等;而“黑合同”往往是為了規避政府部門的監管、逃避國家税收等,因此“黑合同”的存在往往伴有虛假的招投標行為。

在近幾年中,我國的房地產行業也在不斷的發展,那麼房地產行業也會在開發的過程中,與多個機構簽訂施工或相關合同,這時就會有不少的企業負責人利用漏洞與對方簽訂黑白合同,其目的也是為了減少繳納税金,在這裏也是提醒企業經營者,一定要維護雙方和社會的共同利益。

標籤:黑白 效力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