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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逾期違約金註明是否允許?

一、合同逾期違約金註明是否允許?

合同逾期違約金註明是否允許?

合同逾期違約金註明是允許,一般來説,在法律規定中,沒有明確強調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上限。通常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看違約金的賠付多少。

根據司法實踐的經驗,就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來説,如果雙方沒有在合同中約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大約每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算;如果雙方有約定,該約定的標準一般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大約在每日萬分之八——千分之一之間)。

二、買賣合同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的,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其他給付。約定違約金是當事人通過約定而預先確定的,在違約後生效的獨立於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三、如何判斷違約金過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解釋(二)》)明確: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最高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是根據違約金的補償性,以當事人的直接損失為準,即參照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規定。

在當代社會合同當中所要履行的一種義務,都必須要按照合同規定的一個履行的期限,如果超過了這樣一種期間仍然不能夠實現的話,那麼就需要承擔這個違約金,這樣的一種違約金判斷起來,如果過高的話,也可以沒有法律的規定來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