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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物業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關於物業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關於物業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關於物業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一般是約定為千分之三。如果高於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可以要求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費收入的高低直接與其收取標準及業務量大小有關。一般地講,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越高,則物業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一方面要受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不能亂收費;另一方面,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還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從優質優價的原則,因此,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的確定要遵從一些原則:

第一,不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二,與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適應。要根據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來確定,收費標準過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費標準過低,則物業管理公司賠本服務,這又違背市場規則。

第三,優質優價,兼顧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務檔次越高,則收費標準越高,特約服務一般比公共服務的收費標準要高,對商業部門的收費比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收費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則。物業管理服務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餘,否則服務項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賠本就越多。

假如本月應交50元,但業主延遲了14個月才交,按每天5%的違約金計算 50元×5%=2.5元/每天2.5元/每天×30(每月30天)×14個月=1050元不過有一個問題必須搞清楚,就是物業服務合同當中約定的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違約金是否與業主延遲交納物業費的違約金對等,也就是説如果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是否也是約定按每天5%的額度賠償業主違約金,如果物業服務合同當中僅僅約定了業主延遲交納物業費的違約金,卻沒有約定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違約金(這種情況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當中普遍存在),或者説業主延遲交納物業費違約金的比例明顯高於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違約金的比例,這就造成了合同雙方賠償額度不平等,違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在現實生活當中這樣的物業服務合同一旦發生相關違約金訴訟,法院一般不支持物業公司相關違約金的請求。這是充分考慮到合同法當中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平等的基本原則。

只要是一定範圍內具備規模的地區需要有固定的管理就會聘請專門的物業公司,而物業公司在提供相關的保障服務的時候就會收取相應的費用作為日常的支持,但是如果業主沒有及時繳費就相當於是違約而必須要支付給公司不高於千分之三的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