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違約

合同糾紛起訴條件有哪些

合同糾紛起訴條件有哪些
合同糾紛起訴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自己的合同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
發生了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給予法律保護的訴訟行為。
(1)起訴的實質條件:有合格的原告,即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糾紛案件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起訴的形式要件。起訴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的副本。起訴狀應當寫明下列內容:①當事人的有關情況。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等。如果有代理人的,需寫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單位以及與當事人的關係。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法人或者組織的名稱、單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②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③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住所等。④受訴法院名稱,起訴日期,完後起訴人要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標籤:起訴 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