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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預防倉儲合同糾紛?

如何預防倉儲合同糾紛?

人們在進行大宗貨物的買賣時,一般都會涉及到倉儲的問題,而近年來,關於倉儲合同的糾紛卻經常發生。那麼,在實踐中,對於倉儲合同糾紛應該怎樣預防呢?此外,在法律上,如果倉儲合同中對方違約了該怎麼辦呢?現在,就讓本站小編針對這些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如何預防倉儲合同糾紛

1、儲合同不同於保管合同,倉儲合同有其法定的特點,所以在簽訂履行時要注意自己權利義務的內容、起始時間,這決定着承擔責任的內容和開始時間,例如合同生效時間二者不同,前者為成立時生效,後者為交付時生效;前者均為有償,而後者有償與否則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2、要認真審查倉儲保管人的資格。

倉儲合同對保管人的資格嚴格限制,存貨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對倉儲營業人的資格和保管能力有所瞭解,防止無資力的營業人簽訂合同以騙取保管費。

3、別注意貨物品名、種類與數量。

如何預防倉儲合同糾紛? 第2張

不同的貨物有着不同的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針對不同的保管難度,倉儲營業人有着不同的收費標準,存貨人往往因想少交保管費而在品名、數量、質量等項目中填寫模糊或與實際情況不符,這就為日後發生糾紛埋下禍端,因此存貨人在填寫時一定要注意準確清楚,不要產生歧義。

4、分行使檢查倉儲物或提取樣品的權利。

合同法賦予了貨物所有人隨時檢查或提取樣品的權利,有的倉儲合同期限較長,倉儲物在倉儲過程中可能發生某些變化,若等到提取時才發現問題不僅不能避免損失還會發生損失承擔的爭議,所以行使該權利無疑為避免糾紛打下良好基礎。

二、倉儲合同中對方違約了怎麼辦

倉儲合同的違約責任是指倉儲合同的當事人在存在倉儲違約行為時所應該依照法律或者雙方的約定而必須承擔的民事責任。通過法定的和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的承擔,增加違約成本,彌補被違約方的損失,減少違約的發生,有利於市場的穩定和秩序。違約責任往往以彌補對方的損失為原則,違約方需對對方的損失,包括直接造成的損失和合理預見的利益損失給予彌補。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等。

1、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數量的貨幣。從性質上而言,違約金是“損失賠償額的預定”,具有賠償性,同時,又是對違約行為的懲罰,具有懲罰性。

在倉儲合同中,賠償性違約金是指存貨人與保管人對違反倉儲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而做出的預定的賠償金額。當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某種程度的損失,而且這種數額超過違約金數額時,違約的一方當事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賠償,以補足違約金不足部分。懲罰性違約金,是指倉儲合同的一方當事人違約後,不論其是否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必須支付的違約金。

如何預防倉儲合同糾紛? 第3張

2、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情形下,在違約方履行義務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後,在對方還有其他損失時,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是指一方當事人在不履行合同時,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履行義務,或者向法院請求強制違約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履行義務,而不得以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的辦法代替履行。

4、採取補救措施。

所謂補救措施,是指在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後,為了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由違約方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的違約責任形式。如倉儲物的更換、補足數量等等。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您應該已經對倉儲合同糾紛的預防有了一定的瞭解,知道在倉儲中違約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對於一些合同方面的糾紛,其實如果當事人最開始就能夠小心注意,提前採取一定的措施,那麼很多風險都是可以規避掉的,這對自身利益的保護也是很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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