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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嗎

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還款人沒有及時還款,那麼擔保人需要承擔一定的擔保責任,所以這個時候是具有一定影響的。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個人信用和個人資產負債率。當幫朋友做擔保時,朋友名下的貸款賬務,也會記錄到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中去。若朋友發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還的情況,是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的。另外,幫朋友做擔保,朋友的債務也是自己債務。在朋友還清一切款項之前,無形中增加了資產負債率。若個人資產負債率過高,是無法取得貸款的。
因此,為他人做擔保,是一項法律風險較高的行為,但是,只要借款人信用記錄良好有較強的還款能力,也是可以找貸款機構申請貸款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一條
【保證範圍】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