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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紀合同與委託合同的異同有哪些

一、行紀合同與委託合同的異同有哪些?

行紀合同與委託合同的異同有哪些

一)行紀合同與委託合同的區別:

1、適用範圍不同。

行紀合同涉及的事務僅限於購、銷和寄售,而委託合同涉及的事務是民事活動中除必須由特定當事人處理以外的民事活動。

2、委託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行紀合同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法律活動,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委託人不享有權利和不履行義務,而委託合同中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活動,受託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對委託人可直接發生效力。

3、提供服務的活動方式不同。

行紀合同的行紀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必要時可介入交易活動,而委託合同的受委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指示權限內從事工作,始終受委託人意志的控制。

4、有償性不同。

行紀合同必然是有償合同,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二)行紀合同與委託合同的相同點是,都屬於提供勞務性質的合同。

二、行紀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行 紀 合 同

合同編號:

委託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行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就代辦 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辦事項(具體約定是寄售、代購、代銷貨物,還是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代辦事項的具體要求:(凡屬寄售和代購代銷貨物,應明確具體貨物品名、規格、型號、質量、數量,以及最低銷價或最高購價和時間要求。)

第三條 貨物保管責任及費用承擔

第四條酬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委託方

行紀方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實際上,行紀合同跟委託合同的大體表現形式是一樣的,因為都是委託他人處理特定的事物,但在行紀合同實際履行的過程中,行紀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跟第三方籤合同,委託合同中,受託人只能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相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