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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商品代理合同違約怎麼辦?

簽訂商品代理合同違約怎麼辦?

一、簽訂商品代理合同違約怎麼辦?

代理人籤合同違約最直接的辦法就是雙方協商解決,討論如何解決問題,損失賠償等。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通過當地的法庭提起民事訴訟;追究違約方的責任。違約的認定是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是履行了合同義務,但沒有按事先約定的去履行,即沒有按照合同辦事,因此產生的損失應當承擔補救或是賠償的義務。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如果合同簽訂以後,雙方在履行過程當中,被代理人不完全履行合同違約了,那麼代理人也就是守約方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合同有約定的金額的,就按這個金額賠償。如果約定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的,就按這個方法進行計算違約金的多少。如果違約金約定的過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的,還要承擔賠償守約方損失的責任。

二、合同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哪些法律責任?

在合同簽訂與履行過程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法律責任是有區別的;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

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獨斷代理行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

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在代理民事法律關係中,其實存在着三個當事人,分別是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相對人,在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是內部的代理關係,在代理人和相對人之間是外部的合同關係,但是代理人實施的法律行為,最終的權利義務都歸被代理人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