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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合同預期利益怎麼辦?

未生效合同預期利益怎麼辦?

一、未生效合同預期利益怎麼辦?

1、可以要求對方返還財產。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撤銷後,有權要求已交付給對方的財產返還財產,對方有義務返還已接受的財產;

2、折價補償是在無效合同中取得的對方財產不能返還或者不需要返還的情況下,按照取得的財產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形式對對方進行補償的責任承擔形式;

3、賠償損失由於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一方遭受損失,另一方有過錯時,應當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種賠償責任是基於締約過失責任;

4、非民事後果合同確認無效或者撤銷後,除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民事法律後果外,特殊情況下還會發生非民事法律後果。

二、合同中賠償損失的賠償方式

1、約定賠償與法定賠償

(1)約定賠償。約定賠償又稱賠償額的預定,它是主合同的從合同,指當事人在約定賠償合同中預定一個損失賠償數額或者約定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在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則按約定進行賠償。約定賠償簡便易行,可以減少賠償損失計算的繁雜。

約定賠償是一種附條件的從合同。違約損害發生,條件成就,則按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違約損害未發生,條件不成就,約定賠償合同不生效,無所謂賠償。

約定賠償與實際損失額往往不能完全吻合,在一般情況下,即使有差異,亦應按約定賠償辦理。倘若約定賠償額較實際損失額過高或者過低顯失公平的,賠償人可以請求減少,受賠償人可以請求增加賠償額。

(2)法定賠償。法定賠償指法律直接規定損害賠償的數額或者賠償損害的計算方法。

法定賠償的宗旨多是為了保護受侵害的弱者。特別是在消費領域,為防止經營者勢大欺人,壓低賠償數額,而由法律直接規定賠償額或者計算方法。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增加賠償即是法定賠償。

2、賠償性賠償與懲罰性賠償

賠償損失又有賠償性賠償與懲罰性賠償之分。賠償損失多是賠償性的,造成多少損失賠償多少損失。懲罰性賠償損失是對當事人實施欺詐等違約行為的懲治。懲罰性賠償損失可由當事人約定,法律對此也有規定,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增加賠償。

如果合同沒有生效,導致合同無法按照規定的時間去履行,那麼合同中的預期利益也沒有達到,如果是因為其中一方的過錯導致該合同沒有生效,達不到預期的利益,是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財產的返還或者是折價來補償其中另一方的預期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