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仲裁費用收取標準是什麼?
一、合同糾紛仲裁費用收取標準是什麼?
仲裁費用收取的標準是按照仲裁數額來確定的。
1000元以下的部分40元——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納;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納;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納;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納;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1%交納。
二、仲裁費用的種類是什麼?
1 、申請仲裁費
仲裁機構在其仲裁規則中都規定有申請仲裁費,這是每一個仲裁案件的當事人都必須繳納的費用。它的計算方式是按照爭議金額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比率得出當事人應繳的申請仲裁費。一般,爭議金額越大,收費比例越小。對於確認之訴或者沒有具體金額的,仲裁機構一般都有一個替代的計算方式。在中國地方仲裁機構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國內爭議仲裁中,申請仲裁費用分為兩部分:即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在中國國際經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國際或涉外案件中,當事人應繳納的申請仲裁費除了按費用表計算的費用預繳外,每一案件還要繳納 1 萬元人民幣的立案費。這裏説的申請仲裁費用對於案件的反請求人同樣適用。
需要説明的是,仲裁機構收取的上述費用中實際包含了兩部分內容:仲裁機構的案件管理費用和仲裁員辦理案件的報酬。由於中國仲裁機構對仲裁費採取集中收取的辦法,仲裁機構不再另行收取仲裁員報酬。仲裁員報酬將由仲裁機構從收取的申請仲裁費中分割出來。
2 、仲裁員實際費用
第 1項費用中包括了仲裁員的報酬,但仲裁員的實際費用卻不包括在內。所謂的實際費用是指仲裁員為辦理仲裁案件而要花費的交通費、差旅費等。該費用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才會發生:
( 1 )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員的居住地不在仲裁機構的所在地即外地或外籍仲裁員,該仲裁員到仲裁機構開庭、合議等將發生實際費用。
( 2)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員在仲裁機構所在地,但仲裁案件要到其它地方進行開庭或調查。只有在發生以上兩種情形時,仲裁機構才會向當事人收取該項費用。否則就沒有該項仲裁費支出。
3 、輔助費用
因為案件審理的需要,在某些情況下會發生一些輔助辦案費用,該部分費用將由當事人承擔。這些費用包括:翻譯費、記錄費用、通訊費用、開庭室費用等。
翻譯費是經常會發生的費用,尤其是在涉外案件中當事人選定了外籍仲裁員或者聘請了外國代理人,那翻譯工作就必不可少了。在實踐中甚至發生了兩個翻譯在三種語言交叉翻譯的情形。
在臨時仲裁中,記錄費、通訊費、租開庭室費等輔助費用是必不可少的。但在機構仲裁中,這些費用支出通常由機構承擔。但如果案件對於輔助事項有特殊要求,金額較大時,仲裁機構也會要求當事人承擔這些額外的輔助費用。
4 、調查取證費
仲裁案件堅持誰主張誰舉證,但在如當事人請求或者仲裁庭認為確有必要也會由仲裁庭進行調查取證工作。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 38 條規定:“ 當事人應當對其申請、答辯和反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提出證據。仲裁庭認為必要時,可以自行調查事實,收集證據。 ” 該規則第 39 條還規定: “仲裁庭可以就案件的專門問題向專家諮詢或者指定鑑定人進行鑑定。 ” 如果仲裁庭進行上述工作,則必然會發生調查取證費,這部分費用應由當事人支付。
實踐中,經常發生的調查取證費用有:
( 1 )檢驗費。在案件涉及貨物品質問題,當事人爭執分歧重大,仲裁庭可能會委託一家獨立的品質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從而發生檢驗費。
( 2 )鑑定費。仲裁中常見的鑑定有:筆跡鑑定、價值鑑定(也可以稱為價值評估)等。
( 3)審計費。仲裁案件在涉及到公司經營、財務賬目問題時,通常當事人雙方誰也説不清或者一方當事人進行的查帳另一方堅決不予認可,這時仲裁庭委託一家會計師或審計師事務所進行查帳或審計則很有必要。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合資糾紛案件中,委託會計師或審計師進行查帳是常有的事。
( 4)專家費用。仲裁員都是專家,但也並不是每一個領域都很精通。當案件涉及到某些領域的專業問題時,仲裁庭聘請專家就該問題發表專門意見就會對案件的審理有很大幫助。被聘請的專家可以出具書面的諮詢意見,也可以出庭向仲裁庭和當事人陳述其專家意見。
在當代的社會,合同如果發生糾紛的話,那麼必然是需要採取一定的方式來進行解決,雙方當事人如果選擇通過仲裁方式來解決也是可以的,但此時需要提醒注意仲裁必然會產生一定的費用,最常見的就是仲裁的申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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