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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毀約怎麼辦?

一、《合同法》毀約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毀約怎麼辦?

     《合同法》已經廢止,相關規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執行:

1、 繼續履行

2、採取補救措施

3、賠償損失

4、定金責任

5、違約金責任

二、簽完合同後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遲延履行是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屆滿,仍未履行合同債務;或對於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債務人在債權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後仍未履行的。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

三、合同違約的承擔方式具體是怎樣的?

當事人一方遲延主要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當事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如果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自己將不履行債務,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適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違約金可以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雙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只要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就可以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萬一發生糾紛,並不一定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因為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實際造成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造成的損失,違約方也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因此出現了合同的毀約,那麼被毀約這一方可以是自己的具體需要和實際情況來確定,要求對方怎樣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是希望合同繼續履行,那麼毀約的這一方依然是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當然也可以選擇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或者是雙倍償還定金的方式來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