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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金額變更合同範本如何書寫

一、租賃金額變更合同範本

租賃金額變更合同範本如何書寫

鑑於甲乙雙方對.年.月.日所簽訂之.協議第.條存在分歧,現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原協議標物.效果,不符合甲方預期,現針對原協議標的效果做出如下闡述:.

2、甲乙雙方依據變更後之協議標的效果,同意變更原協議第.之價金約定,變更後價款為人民幣.元。

3、本補充協議為原協議之必要組成部分,本補充協議與原協議不相符之處,依本補充協議為準。

4、本補充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5、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二、什麼是合同變更

合同的變更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指合同主體和內容的變更,前者指合同債權或債務的轉讓,即由新的債權人或債務人替代原債權人或債務人,而合同內容並無變化;後者指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變化。狹義的合同變更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從我國民法典的第五章的有關規定看,合同的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稱為合同的轉讓。合同變更是合同關係的局部變化(如標的數量的增減、價款的變化、履行時間、地點、方式的變化),而不是合同性質的變化(如買賣變為贈與,合同關係失去了同一性,此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合同標的的變更是否屬於合同變更,理論界有不同看法(關鍵在於變更協議是否以原合同的主要權利義務為基礎)。

三、合同金額變更多少需要簽訂金額變更合同範本

無硬性規定,由雙方自行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訂立合同的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條 【合同的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條 【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租賃金額變更合同範本在書寫時應該註明原金額的規定存在不恰當的地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原金額進行變更,自雙方簽名後起效。無論合同金額變更多少,為避免法律風險起見,都可以考慮重新簽訂合同。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合同變更有狹義之分和廣義之分。總的來説就是合同簽訂後可以變更其原先規定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