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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主材供應商合作協議怎麼寫

甲方:

對於主材供應商合作協議怎麼寫

乙方:

為了更好地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的雙贏互利,進一步強化品牌效應及擴大市場份額,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精神,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與乙方達成材料戰略合作供應(以下簡稱戰略合作),合作採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甲方乙雙方合作品牌:

第二條、合作期限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戰略合作方式

3.1、甲、乙雙方公司直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係;

3.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方給予甲方行業內最優惠的價格(低於市場價)政策支持;

3.3、甲方應在同等質量、價格的基礎上優先考慮乙方所供應的材料,同時乙方擁有甲方工程材料採購的優先權。

第四條:關於材料質量保證

4.1、質量保證金:元(大寫:)。

4.2、乙方向甲方交納相應的產品質量保證金,合作滿一年,如乙方的材料質量未出現問題的情況下,質保金於滿一年後的一個月內無息返還乙方。

4.3、乙方應當保證所供應給甲方的材料質量,乙方提供材料的'同時,應當向甲方出示相關材料檢測報告,並確保供應給甲方的材料為合格產品,供應前提供供應材料的樣品兩份做為封樣。如果現場檢測不合格,乙方並承擔由質量問題的所有損失,甲方並扣留所有保證金。

4.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工程需求,提供給甲方同一品牌、等級、規格的材料,乙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級、規格的產品冒充甲方所確定的材料。出現此類情況,甲方有權扣留保證金並更換供應商。以監理公司及現場工程部的書面文件為準。

第五條、產品價格

乙方必須要規範市場價格體系,保證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材料在同一地區內以統一的最低售價,乙方如有價格變動需提前一週時間通知甲方負責人,同時將該材料的最低價格提供給甲方(以傳真件為準),如乙方市場價格體系變動未及時通知甲方並影響甲方利益的,甲方所受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關於付款方式

6.1、以每一個季度為準結算一次,每次結算材料款不得超過已供材料款的20%。

6.2 如提前遇上過年過節的結算節點,甲方優先考慮乙方的材料款結算,其材料款結算計入下個結算節點。

第七條:其他補充條款

第八條:協議生效及持續合作

8.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附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8.2、自雙方簽訂本合作協議之日起生效。

8.3、合作期滿,雙方可續簽協議以繼續合作,續簽新協議時,本協議自動作廢。

8.4、合作期滿,雙方不再簽訂協議的,雙方之間如發生銷售(採購)行為的,仍可採用本協議內容。雙方另有協議的例外。

第九條:關於糾紛

9.1、若雙方合作當中產生各種糾紛,應當由雙方方代表人協商解決。

9.2、若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籤公司章): 乙方(籤公司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主材供應商合作協議,是以《民法典》為法律基礎,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來進行協商簽訂,甲乙雙方要遵守合同內的誠信原則,保證材料質量過關,規範市場價格體系,統一售價。